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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现在位置:首页—在线申报—建设项目有偿用地审批(市局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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驻马店市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办法 |
| 办理程序: |
1、受理处收文、登记录入、出具回执、转发主办处室; 2、土地处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现场踏勘: (1)如发现违法用地,土地处2日内移交执法部门处理;(2)执法处按法定程序处理,出具《处罚决定书》及履行情况说明. 3、土地处(5天)征询拆迁处(3天)和区县政府意见 4、土地处提出审核意见、拟订有关文件, 5、局领导审批; 6、报送合同,局领导签发; 7、受理处签订合同、办结告知、核发结果 |
| 办理要件: |
建设项目有偿用地的申请;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;地籍图;招拍挂出让另需提供:中标通知书或成交确认书;协议出让另需提供:建设项目批准、核准或备案的相关文件附总平面布置图;规划部门项目批文、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及附图(包括安置项目)或规划征询复函;建设单位与原用地单位动迁补偿安置协议、意向书或区县拆迁会签单;原用地批文,房地产权证及有关权属证明;房地产评估报告附技术报告;驻马店市建设项目用地计划审核意见书;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附勘测定界图;“空转”出让合同、附表(“空转”土地);上级部门土地资产处置批文(“空转”土地); |
| 办理时限: |
20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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